“還是原來3畝多地,換一種經營方式,收入神奇般地翻了幾番!”初春,長沙縣果園鎮雙河村村民黃健撥打著算盤,喜笑顏開。
  去年,他將3畝承包地交給村裡的潯龍河生態農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打理,每年每畝按300公斤稻穀收購價收取租金。同時,他還在公司當上了“農業工人”,每月有固定工資。算下來,同樣是3畝地,同樣是在地里摸爬滾打,一年收入卻可達4萬元,比以前多得多。
  這種經營方式,就是我們今天要說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也就是說,在土地承包權不變的基礎上,農戶把自己承包村集體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條件流轉給第三方經營。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為什麼會有這麼神奇的效果?
  與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一樣,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也是農民自己的創造。農村改革30多年來,通過兩輪土地承包,我省95%的農戶承包到了土地,97%的耕地實行了家庭承包經營。但隨著形勢的發展,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從“分”的方面來講,農民在市場的主體地位很脆弱,與發展現代農業的要求不相適應;從“統”的方面來看,集體經濟大多變成“空殼”,原有的農村服務體系已經不適應,新的服務體系還沒有健全,千家萬戶的小生產難以適應千變萬化的大市場。在一些人多地少的地方,人地矛盾日漸突出,而願意經營土地的農戶和工商企業又急需土地,擴大經營規模。於是,一些地方的農民自發地通過互換、轉包、轉讓等方式進行土地流轉。截至2013年底,我省農村耕地流轉面積達1320萬畝,占承包耕地總面積的27.2%。實踐證明,農村土地流轉既緩和了人地矛盾,使部分農民從土地上轉移出來,還促進了農業規模經營,是提高農業比較效益的一個好辦法。
  今年的中央1號文件順應新趨勢、新要求,並提出“在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基礎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這就是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的“三權分離”。農村改革前,農村集體土地是所有權和經營權合一,土地集體所有、集體統一經營。搞家庭聯產承包制,把土地所有權和承包經營權分開,所有權歸集體,承包經營權歸農戶,這是我國農村改革的重大創新。現在,順應農民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意願,把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形成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並行的新型農地制度,這是我國農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制度創新。這將有利於更好堅持集體土地的所有權,更好保障農戶對土地的承包權,更好用活土地經營權,促進農業現代化與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信息化協調發展。
  那麼,我省將如何推動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呢?
  根據省委、省政府部署,我省將在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基礎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允許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
  對此,我們可從四個層次進行解讀。
  落實集體所有權,堅持農村土地歸農民集體所有。這是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魂”。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實現形式,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基礎和本位。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就要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
  穩定農戶承包權,4年內完成全省確權登記頒證任務。農村集體土地應該由作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農民家庭承包,其他任何主體都不能取代農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我省將切實抓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也就是給土地上“身份證”,確認農民對承包土地的長久承包經營權,讓農民吃下“定心丸”。省里正在制訂《關於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的意見》,從今年起,每個縣(市、區)都將開展確權頒證試點,在一、二、三類縣(市、區)中,省里將選擇3個有代表性的縣(市、區),進行整縣推進確權頒證試點。
  放活土地經營權,有序推動土地經營權流轉。我省將實行土地流轉獎補政策,鼓勵農村土地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鼓勵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快健全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建立全省統一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管理信息平臺,完善覆蓋縣、鄉、村三級農村土地流轉服務和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建立農用地流轉風險保證金制度,促進土地經營權依法自願有償流轉。如澧縣澧南鎮成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負責全鎮土地流轉信息發佈、合同簽訂、糾紛處理和資料歸檔,已流轉土地19000多畝,占全鎮耕地總面積的60%。
  強化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保護,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權能。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並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有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提出規範的實施辦法,建立配套的抵押資產處置機制。承包土地被賦予資本功能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就有望變為股本、資本,農民就有望實現“家家當股東、年年有紅分”。
  推動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做出流金淌銀的“香饃饃”,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省委、省政府要求,要把握好土地經營權流轉、集中、規模經營的度;要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相適應,與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產手段改進程度相適應,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提高相適應,不能片面追求快和大,不能單純為了追求土地經營規模強制農民流轉土地,更不能人為“壘大戶”。要尊重農民意願和維護農民權益,把選擇權交給農民,由農民選擇而不是代替農民選擇,不搞強迫命令、不颳風、不一刀切。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個大事,涉及的主體、包含的利益關係都十分複雜,必須審慎穩妥推進。不管怎麼改,不能把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糧食產量改下去了,不能把農民利益損害了。公司和企業租賃農地,要有嚴格的門檻,租賃的耕地只能種地搞農業,不能改變用途,不能搞旅游度假村、高爾夫球場、農家樂,不能蓋房子搞別墅、私人會所,不能違規搞非農建設。
  “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隨著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進一步深化,農民朋友將越來越充分地享受到改革釋放的紅利。土地,也將越來越成為流金淌銀的“香饃饃”。
  (供稿:省委宣傳部 執筆:柳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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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中央1號文件提出,完善農村土地承包政策。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並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在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基礎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允許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緊抓實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充分依靠農民群眾自主協商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可以確權確地,也可以確權確股不確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中央財政給予補助。  (原標題:做出流金淌銀的“香饃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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