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2014年2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意見及貫徹實施分工方案》,明確了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目標、原則,制定了各項改革任務的路線圖和時間表;6月6日,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干問題的框架意見》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試點工作方案》《關於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方案》,對若干重點難點問題確定了政策導向;12月2日,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試點方案》和《設立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試點方案》。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建立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優化司法職權配置、逐步減少適用死刑罪名、全面推進社區矯正制度、司法公開全面提速、四項改革在六省市先行試點、實行訴訪分離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導入司法程序機制……隨著一系列帶有頂層設計與實踐探索相結合的改革舉措陸續推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不斷取得新進展新成效。
  繼2014年11月6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率先掛牌成立後,12月16日、28日,廣州和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相繼成立。這是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成果。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重中之重。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一個重要目的就是提高司法公信力,讓司法真正發揮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作用,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隨著司法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一些直接影響社會公平正義的突出問題正在得到破解,公平正義正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
  (原標題:深改小組通過方案明確司法改革路線圖時間表改革舉措陸續推出司法改革取得新進展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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